沈阳市民政局、不动产登记中心最新通知!
近期
全国多地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
已波及20多个省份
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
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
沈阳市民政局
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均发出通告!
沈阳市民政局
先预约后登记
建议需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,提前2~30天登录“沈阳民政”微信公众号,省、市民政局官方网站,“辽事通”APP,“沈阳政务服务”APP等平台进行预约,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。
提倡不带亲友团,尽量减少人员在婚姻登记机关场所聚集,避免交叉感染。请尽量避开高峰登记日,美好的婚姻取决于男女双方的感情基础,只要相知相爱相守,每一个属于你们自己的日子都是温馨浪漫、值得铭记的时光。
先预录并预审
提前了解办证要求和流程,减少往返和滞留婚姻登记机关次数和时间。已预约的当事人,可以提前在网上预约登记时录入个人信息,进行自查自审,也可以提前电话联系已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,沟通预约预审事宜。
做好个人健康情况自查
所有进入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要提前准备好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有特殊情况的,提早向婚姻登记机关电话沟通报备。
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,请先确认未感染后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。婚姻当事人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办理业务时,请正确佩戴口罩,自觉接受体温检测,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,保持1米社交距离,根据工作指引文明办证。
弘扬婚姻新风
疫情防控期间,请大家自觉遵守不参加、不举办群众性聚集性活动要求,提倡婚事简办,杜绝大操大办,营造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和文明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,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。希望广大市民讲大局、顾大局,不疏忽、不大意,以实际行动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一份力量。
不动产登记中心
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作为实体服务场所,空间相对密闭,人流量较大,属于人群聚集区,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点区域。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《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》(第28号)要求,自3月22日起,沈阳市各级登记大厅全面实行微信预约排号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疫情防控期间,为减少人员聚集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,我市各级不动产登记大厅全面实行微信预约排号制度。请您通过“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预约排号,按照预约的办理地点、登记类型、预约的日期和时段至大厅办理。
二、疫情防控期间,仅允许预约排号成功的当事人本人进入大厅,中介机构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大厅。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,进入登记大厅需全程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,出示“辽事通”健康码、行程码、核酸检测报告等手续,符合相关规定的允许进入大厅。请您即办即走,减少在大厅逗留的时间。
三、微信预约方法:关注“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菜单“公共服务”--“线上排号取号”,选择办理地点、登记类型、预约时间并填写相关预约信息。
四、按照区防指要求,皇姑区、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已暂停线下业务办理,恢复线下业务办理时间另行通知。
五、疫情防控期间,如需业务咨询,建议您拨打以下咨询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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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毒无情,人间有爱
相信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之下
我们终能战胜疫情
服务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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